為更好應對疫情衝擊,加大“三舊”改造對產業發展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產業載體,近日我區正式出台《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舊村全麵改造項目政府產業用房、用地管理規定》。
一是明確配建比例。《規定》要求舊村全麵改造項目除需配比11%的公服設施外,還需配比5%的產業用房或用地移交政府使用或收儲。
二是明確產業性質。《規定》指出政府產業用房可作為發展主導產業、征地拆遷安置、吸引專項人才的用房。
三是明確接收主體。《規定》指出政府產業用房由區國資部門負責接收、政府產業用地由區土地儲備部門負責收儲。
四是明確規建原則。《規定》要求政府產業用房、用地選址應交通便利,符合相關產業的建設規範,所在地塊毛容積率不高於所在項目商業地塊平均毛容積率。
五是明確移交價格。根據《規定》,政府產業用房移交價格按照該項目批複實施方案中相關的建安成本單價核定,政府產業用地則無償移交政府使用。
六是明確實施流程。《規定》要求項目實施方案批複前改造主體需與接收單位簽訂政府產業用房、用地移交承諾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一並建設或移交,區城市更新和相關產業部門對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監管。截至目前,我區在已批舊村全麵改造項目中規劃落實了政府產業用房用地麵積11.6公頃,建築麵積59.2萬平方米,為招商引資和產業發展提供優質載體資源。
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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