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廣州市促進申報單位加快落戶若幹辦法(試行)》(穗府辦規〔2018〕16號,以下簡稱《辦法》),按照《廣州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招商引資事項實施細則》(穗商務〔2019〕159號)等文件要求,規範我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招商引資事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特製定本申報指引。
一、支持對象
(一)新引進重點企業。《辦法》實施後在我市新引進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且在支持期限內(其中工業企業申報單位在項目投產後)在我市年納稅總額達到1000萬元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決策層人員或市委、市政府重點引進並研究確定支持的重大產業項目。決策層人員獎勵及辦公用房補貼以所屬企業為申報單位提出申請。
(二)鼓勵社會中介參與招商。與廣州市商務主管部門簽訂招商合作協議,並舉辦了符合要求的招商活動的招商中介機構。
上述申報單位均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二、支持條件
(一)新引進重點企業。
申報單位申請我市新引進重點企業政策支持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須在2018年7月24日後在我市新設或遷入我市,其中工業企業在2018年7月24日後投產(工業企業投產時間,由舉行投產儀式、開工儀式等相關的材料來證明;如不能出具前述證明材料,則以工業企業首次向稅務部門申報主營業務收入時間為準)。
2.上述申報單位2020年在我市納稅總額達到1000萬元(包括申報單位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全部稅收,但購買土地及物業產生的契稅、房產稅和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關稅和進出口環節稅除外),納稅總額以稅務部門提供的彙算清繳數為準。
3.地產類申報單位及市內遷移申報單位不在本政策支持範圍內。
(二)鼓勵社會中介參與招商。
對與廣州市商務局簽訂招商合作協議的中介機構,為吸引國內外企業來穗投資而組織的推介會、研討會、行業峰會、產業交流會等招商相關活動。招商相關活動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推介會、研討會、行業峰會、產業交流會等活動由簽訂招商合作協議的社會中介機構主辦(產品營銷會以及年會、季會、月會等內部會議除外)。
2.申請補貼的招商活動內容至少包括兩個與招商相關議題(專題推介營商環境、專題推介產業、招商洽談、項目簽約等)。
3.活動舉辦地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
4.參加活動嘉賓在50人及以上(其中申報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占80%以上),參加活動市外申報單位(注冊地在廣州市以外)在20家及以上。
三、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新引進重點企業。
1.決策層人員獎勵
對新引進重點企業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50萬元以上,(工資薪金收入以稅務部門提供的年度申報表中的工資薪金為準)的決策層人員,按其個人在該企業工資薪金收入的10%予以獎勵。單個申報單位獎勵人數不超過15人,每人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1)獎勵人數:按申報單位在支持期限內在我市納稅總額進行分確定:其中,納稅總額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的申報單位最多獎勵5人,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的申報單位最多獎勵10人,超過5000萬元(含)的申報單位最多獎勵15人。
(2)獎勵人員的範圍: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營銷總監、公共事務總監等對投資或經營有決策影響的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
2.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新引進重點企業2019年在我市租賃自用辦公用房,按租金參考價的60%給予租金補貼,每家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400萬元,享受補貼期間辦公用房不得轉租。
(1)租金參考價:以廣州市住建部門公布的2019年房屋租金參考價作為基準,如企業辦公用房實際租賃價低於公布的租金參考價,則按照實際租賃價的60%進行補貼。
(2)補助時間:從企業注冊且實際繳納租金的次月或從達到《廣州市促進企業加快落戶若幹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條件的次月起算(可選擇,建議從企業注冊且實際繳納租金的次月開始計算),享受補貼期間不得轉租。
(3)補貼限額:按申報單位2019年在我市營業收入進行分檔確定,其中:營業收入2億元(含)以下的申報單位最多補貼200萬元,2億元(含)至5億元的申報單位最多補貼300萬元,5億元及以上的申報單位最多補貼400萬元。
(二)鼓勵社會中介參與招商。
對招商合作中介機構主辦的招商相關活動,給予不超過活動支出30%的補貼,單項活動補貼不超過20萬元,單個中介機構每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活動支出內容包括場地租賃費、場地布置費、設備租賃費、車輛租賃費、資料印刷費、市外嘉賓酒店住宿費、市外嘉賓交通費,不包括勞務服務、禮品餐飲等其他費用以及員工工資、固定辦公場地租金等日常事務性開支。
同一活動有多個主辦單位的,需協商確定由一個牽頭單位申請活動補貼。
四、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新引進重點企業
(1)2021年度廣州市新引進重點企業申請表(附1);
(2)2021年度廣州市新引進重點企業決策層人員獎勵申請表(附2);
(3)申請申報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4)申報獎勵決策層人員的身份證、護照等身份相關材料複印件(外文相關材料需同時提供正規翻譯機構蓋章的中文翻譯件);
(5)申報獎勵決策層人員的現任職務相關材料複印件(任職文件或經董事會審定的任職相關文件、勞動合同);
(6)2021年度廣州市新引進重點企業自用辦公用房補貼申請表(附3);
(7)經備案的辦公用房租賃合同及租金發票複印件;
(8)證明工業企業投產的投產儀式、開工儀式等相關曆史材料;如不能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請提交工業企業首次向稅務部門申報主營業務收入的材料(僅工業企業提供)。
如隻申請決策層人員獎勵,則隻提交申報材料1-5、8;如隻申請辦公用房補貼,則隻提交申報材料1、3、6、7、8。
新引進重點企業扶持資金向注冊地所在區提交申報材料。
2.鼓勵社會中介參與招商
(1)2021年度廣州市招商活動補貼申請表(附4);
(2)2021年度中介機構招商有關活動補貼彙總表(附5);
(3)有資質的中介審計機構出具的活動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模板見附6);
(4)同一活動有多個主辦企業,各主辦企業協商委托其中一個主辦企業作為牽頭申報單位申請活動補貼,需提交委托證明材料。
(5)申請補貼招商活動佐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會議通知或活動邀請函、活動策劃方案、人員簽到表(包含姓名、職務、國籍、公司全稱)、活動報告(包含活動時間地點、參會人數、中高層人員參加活動情況、市外企業參會情況、招商活動成效等)、現場照片、媒體報道或互聯網公開信息等。
(二)申報及裝訂要求。
1.申報單位需同時提交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其中紙質材料一式兩份,統一使用A4紙裝訂,並按材料順序形成目錄(參照申請材料清單的順序),標明頁碼,材料目錄需與冊內文件的頁碼相對應。申報資料裝訂以不易脫落為標準。電子版材料以企業和項目名稱做文件名,內容包括基本材料掃描件以及所有表格電子文件。電子文檔掃描件為pdf格式,並可進行目錄檢索。
2.提供文件的複印件要清晰,申報資料需加蓋申請企業公章(頁數較多的資料可在首頁及附表上加蓋公章,同時加蓋騎縫章)。
(三)申報時間。
請各申報單位提交資料前先行聯係廣州開發區投資促進局(聯係人:楊竹籽、韓一凡,電話:82119499、82112178)指導確定是否符合條件,並於2021年6月11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331室。
附件:附件1.docx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