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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置

發布時間:2025-05-28    來源: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開發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本部門日常事務,承擔各類會議及其他重要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等的落實情況;組織起草文件文稿、領導講話、工作報告,承擔政務公開、編發工作信息、審核發布公文等任務;負責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廉政、人事、財務、計生、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辦公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運行監測科: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製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工業企業工作。指導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完善企業技術創新體係,推進企業技術中心體係建設。

  投資與產業園區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政策措施和投資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牽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區域經貿合作、產業協作,開展區內現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的增資擴產及“以商引商”等引資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產業園區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信息化產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工業、信息化產業園區合理布局、產業進園、提質發展、擴能增效。研究協調工業、信息化產業園區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同開展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統籌推進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規劃發展科: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統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現代產業體係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動工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工業主導產業發展,研究和協調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重點推進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業發展。負責內審工作。

  電子信息與裝備工業科:組織擬訂並實施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措施,協調推進電子信息有關裝備、芯片、元器件、儀器、材料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參與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相關重大專項。推進新型顯示產業集群發展。統籌推動全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組織擬訂並實施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產業政策措施;重點推進智能裝備產業發展。跟蹤高端裝備及其他裝備製造業發展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高端裝備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促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指導裝備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完成局部署的招商引資任務。

  數字產業科(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擬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數字經濟重點產業發展,促進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研究擬訂促進數字產業化和製造業數字化轉型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擬訂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壯大工業互聯網平台服務商,推動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應用、推廣等工作。推進麵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絡互聯互通。配合上級部門協調推進全區建設工程配套通信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配合上級通信行業主管部門,推進屬地通信發展。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幹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轄區內無線電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完成局部署的招商引資任務。

  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科:擬訂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重大問題,跟蹤了解和分析研判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狀況。開展規下企業運行監測分析,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建議。促進各類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民營及中小企業。擬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服務體係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服務體係建設,推進民營及中小企業服務工作,推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對外交流合作。擬訂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和梯度培育企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活動,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

  資源綜合利用科:負責統籌協調“散亂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開展前台後台、協調、複核、報送資料、督查審計、行政執法等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開展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進綠色製造。負責工業領域去產能、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組織協調供用電管理工作,按照規定和權限做好電力行政執法工作。協助上級組織協調電力、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供應。牽頭局安全生產、消防、環保、應急等綜合管理服務工作。依職責負責民用爆炸器材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