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穗市監聯〔2021〕26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檢測機構監督管理,提高監測人員責任意識,營造公平有序的生態環境檢測市場環境,按照市生態環境局的統一部署,黃埔分局全麵完成轄區內33家生態環境檢測機構全覆蓋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一、製定計劃,紮實有序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根據年初摸查結果,黃埔區生態環境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數量為全市最多。黃埔監測站克服人員少、任務重等困難,合理製定檢查計劃,連續一個月分批次委派專家到生態環境檢測機構實驗室現場檢查。檢查組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通過查閱資料、查看現場、抽取報告等方式,對資質能力、管理體係、人員設備要求、檢驗環境和場所、現場采樣、監測報告等五大類43項檢查要點進行全麵抽查,及時反饋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並要求生態環境檢測機構嚴格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強化底線意識,落實問題整改,並將檢查結果錄入“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檢查APP”。
二、部門聯動,聯合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整治。根據《通知》要求,黃埔分局聯合區市場監管局對生態環境檢測機構重點監管領域開展專項檢查整治行動,確保“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數量比例不低於30%,合力打擊生態環境檢測機構弄虛作假行為。督促檢測機構對照《2021年度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自查表》開展自查自糾,在監督抽查中重點對檢測機構的設施環境配置、實驗室體係運行、技術規範性、檢測數據真實性、技術能力保持等方麵進行抽查。經檢查,未發現監測數據失實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三、督促整改,完善常態化工作機製。對於此次監督檢查存在不規範行為的檢測機構,督促其在15天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同時對整改情況進行持續跟蹤。下一步,黃埔分局將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檢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的日常監管,逐步建立和完善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和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常態化工作機製,強化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規範生態環境檢測機構檢測行為,嚴把環境監測數據質量關。(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羅小玲)

(圖1 現場監督檢查)

(圖2 現場監督檢查)

(圖3 現場監督檢查)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