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根據生態環境部《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台賬製定技術導則》(HJ 1259—2022)及《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於推進2023年度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穗環辦〔2022〕124號)要求,現就關於做好2022年度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申報以及2023年度危險廢物管計劃備案工作明確如下:
一、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年限和範圍
凡在黃埔行政區域內2022 年度(2022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日)產生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均應依法按規定時限如期進行申報登記及進行2023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工作。
二、申報登記內容
(一)企業(單位)基本情況。
(二)生產經營情況。包括使用的原輔材料、生產工藝、主要產品等。
(三)2022年實際產生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及綜合利用情況。
(四)預測2023年產生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的情況。
三、完成時間及要求
(一)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於2023年3月15日前通過廣東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台(以下簡稱平台)申報2022年度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情況,並備案2023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二)轄區內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同一生產經營場所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0噸及以上、具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度的月報,督促危險廢物簡化管理單位(同一生產經營場所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噸及以上)每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季報。
(三)轄區內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經營許可單位和豁免經營許可單位,於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2022年度危險廢物經營情況申報。
(四)轄區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於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申報。
(五)如在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工作中遇到不清楚問題,請查看附件1:危險廢物和工業固體廢物申報工作指引;附件2:醫療廢物係統管理操作指引;附件3: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管理工作指引;同時可谘詢電話:82199591,聯係人:張慧妍。
各相關產廢企業要高度重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2022年度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及2023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企業,我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2023年1月4日
(聯係人:張賓,聯係電話:821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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