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1〕5號
為實施黃埔區城市建設規劃,我區擬征收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大逕經濟合作社土地2.6421公頃。為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確保征地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規定,結合黃埔區實際,我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廣河高速以北、創新大道以西地塊。
二、被征地村土地情況: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大逕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合計2.6421公頃,其中建設用地2.6421公頃。
三、征收目的: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舊村改造項目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第一批)。
四、征地補償標準和金額:詳見《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改造安置補償方案》。
五、社會保障方式: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有關規定,該項目為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不需計提社保資金。
六、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大逕經濟合作社經村民會議依法表決同意,申請將2.6421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政府征為國有建設用地,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或與有關單位合作開發建設,並擬采取拆除複建、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本次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土地用於湯村村舊村改造項目用地置換,經湯村村大逕經濟合作社村民同意按《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改造安置補償方案》進行安置補償,安置補償工作由項目改造主體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經濟聯合社與競得合作企業上海升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瑞景房地產開發(東莞)有限公司負責。具體由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湯村村經濟聯合社、上海升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瑞景房地產開發(東莞)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項目實施公司廣州升龍錦盛置業有限公司負責實施,政府不再支付征地補償,無需辦理補償登記。
七、公告時間: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八、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提出意見,並向區城市更新局反映(黃埔區廣墾大廈A2棟15樓1503號,聯係電話:89858230)。
特此公告。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