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全區建設工程質量水平,構建施工質量監管長效機製,有效降低工程質量投訴,切實提升建設工程品質,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廣州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等規定,特製定我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措施如下:
一、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製人、實際負責人,要嚴格履行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承建工程項目質量負總責。嚴禁故意增加公司管理層級,層層推卸管理責任,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項目將直接追究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原則進行工程建設,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圖紙進行施工,禁止按非正式圖紙施工,禁止超時序、超工序施工,禁止超施工許可範圍施工,杜絕先施工後補圖等違法行為,禁止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違規開工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前調整裝飾裝修分部施工內容的,須向區質監站申請辦理施工內容調整監督手續;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後的裝飾裝修工程,須按規定完善施工許可或開工備案手續,納入監管。
三、加強建設工程質量過程控製
強化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全過程質量首要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負總責,監理單位依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理責任。參建各方嚴格執行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專項方案編製和審查製度,嚴格落實工程質量通病專項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和糾正質量通病問題。精裝修標準交付的住宅工程實行按套出具質量合格證,建設單位應委托第三方機構按戶進行住宅房屋專業查驗評估,確保一戶一驗結果真實有效。
四、規範建築材料供應及進場檢驗程序
建設單位不得指定按照合同約定應由施工單位購入並用於工程的裝配式建築構配件、建築材料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可委托監理單位對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進行駐廠(場)監造,督促監理單位對生產過程進行監督,並形成工作記錄。
建設單位是工程檢測檢驗的委托主體,檢測費用應單列,專款專用。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工程實體質量等進行檢測,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建設工程材料嚴格按照見證取樣和送檢規定進行報審報驗。
建設工程使用的涉及到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節能環保的建設工程材料,其產品必須有相應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文件及近期的相應產品品種的質量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和證書應為原件,采用複印件的,必須加蓋生產或取得生產企業授權的代理企業的印章;有生產許可、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
五、加強建設工程質量資料管理
參建各方應保證施工記錄、驗收記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檢測報告等施工資料真實、完整、可追溯,嚴格審查各施工企業或班組施工資料,嚴厲打擊資料造假行為。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工程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應當將相關檔案及時移交有關檔案管理部門。
六、嚴把建設工程質量驗收關
參建各方應規範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嚴格落實分部驗收、竣工驗收主體責任,緊抓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工作,未驗收合格前不得進入下一工序。竣工驗收應在監理預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重大工程或技術複雜工程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及時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七、積極響應優質優價政策
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明確約定創建優質工程目標、各方責任、執行標準、補償獎勵費的計算及支付辦法、違約責任等內容。鼓勵和支持工程相關參建單位創建國家、省和市優質工程,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創優目標的,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補償或獎勵,項目主管部門對獲得國家、省、市優質工程獎項的項目參建單位進行通報表揚,按相關政策給予補助、嘉獎,建議區屬國企在選擇合作單位時優先考慮獲獎工程承建單位。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及掛靠資質行為
加強企業施工資質管理,嚴格落實市場準入標準,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嚴禁總承包單位將承接工程轉包或將其主體工程肢解、分包,嚴禁分包單位將分包工程再分包,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嚴格追究承建單位的責任。
九、堅決從嚴從重執法檢查
強化精準嚴格工程質量執法檢查,緊盯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徹底整改。嚴格查處違反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強製性條文的行為,重點監督參建各方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等項目質量管控行為。杜絕責任不落實,監管走形式等問題,嚴管重罰不作為的責任單位。
加強對責任主體單位的質量行為等抽查,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階段,施工難度較大或質量不易保證的施工過程,加強過程監督檢查,重點檢測混凝土強度,抽查鋼筋、混凝土等重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定期開展工程質量各項專項整治行動、混凝土生產企業抽檢和檢測機構抽檢行動,嚴格落實建築材料、實體構配件的監督抽檢比例和分戶查驗、外牆淋水試驗比例。
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處罰工作
對主體結構不合格、質量通病突出、群眾投訴較為集中、解決質量投訴問題不及時、存在重大信訪維穩風險、媒體曝光、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采用頂格處理原則,實施嚴肅懲戒和“黑名單”管理製度,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約談、通報、曝光及公示等處罰工作。對典型案例予以媒體曝光、掛網,禁止相關責任單位參與區內建設工程招投標,將開發企業通報給相關部門,對相關違規、失信的企業予以信用限製、監管側重、取消承諾權限等誠信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黃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開發區建設和交通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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