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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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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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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動產贈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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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051312001351301 | 2020-05-13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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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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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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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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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表示現有一塊位於黃埔區的宅基地是登記在其家公的名下,現需將該宅基地的部分產權或者全部產權贈與給其丈夫,故谘詢上述宅基地贈與的所需資料和流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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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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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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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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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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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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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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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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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州市不動產登記規程》第七十七條指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宅基地建設房屋,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資料:1.廣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3.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4.本集體經濟組織出具的申請人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證明;5.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批準書;6.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或報建審核意見書;《廣州市不動產登記規程》第七十九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因贈與申請轉移登記,應提交以下資料:1.廣州市不動產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3.受讓人屬於房屋所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4.本集體經濟組織出具的受讓人受讓房地產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證明;5.不動產權屬證明(《宅基地使用證》《不動產權證》等);6.贈與合同;7.稅務部門出具的征(免)稅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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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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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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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