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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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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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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工傷一次性待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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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112016300525701 | 2020-11-20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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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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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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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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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來電反映工傷待遇問題,其員工發生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為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本人工資7個月,其中本人工資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市民谘詢“月繳費工資”是指該職工報稅的工資,還是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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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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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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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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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力資源勞動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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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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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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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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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4日下午黃埔區社保中心工作人員通過短信答複。熱線工單辦理: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64條規定,“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上述“繳費工資”指的是職工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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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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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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