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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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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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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供養親屬撫恤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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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50714263728401 | 2021-05-07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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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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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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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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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來電反映其小孩正在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規定每年9月份前到黃埔區社保中心辦理資格認證才能正常發放撫恤金待遇。現市民谘詢能否於2021年5月份提前為其孩子前往黃埔區社保中心辦理關於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資格認證。現希望有關職能部門針對上述情況作出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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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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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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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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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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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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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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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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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下午黃埔區社保中心工作人員通過短信答複。市民熱線工單辦理: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第156條規定,“長期待遇領取人員應每年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認證周期為 12 個月...已領取待遇人員自最後一次通過資格認證的次月開始計算”,待遇領取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辦理資格認證,如本次於2021年5月辦理資格認證,則下次資格認證需於2022年5月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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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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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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