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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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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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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居住證申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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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62511014283701 | 2021-06-25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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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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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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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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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其為上述地址住戶,房產也屬於市民本人,目前其通過來穗通微信申辦居住登記成功,但係統提示需要安排街道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其本人是否居住在上述地址,但目前其人在惠州,本市有疫情也暫時不打算回來,但其家人在上述地址。現谘詢其家人能夠證明市民的確住在上述房產的情況下,能否上通過街道人員上門核實這一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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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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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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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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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雲埔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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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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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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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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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雲埔街綜合保障中心核實,根據《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指引》相關規定,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係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製。已告知市民攜帶申辦人本人身份原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相關材料前往林瀾街12號辦理居住證業務。市民表示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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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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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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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