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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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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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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房產證拆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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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092815520284501 | 2021-09-28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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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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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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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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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來電谘詢其打算拍賣一個廠房,廠房隻有一個房產證,但廠房上有幾棟建築物,現谘詢能否將廠房的房產證拆分幾個小的房產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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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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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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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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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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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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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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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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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9月29日電話回複市民以下內容:根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廳關於明確工業物業產權分割及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3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9】4號)規定的要求,工業用地產權能否分割:1、看工地合同是否對分割有限製和其他限製條件。2、分割登記後,最小分割單元建築麵積不低於500平方米,最小登記單位為層,層內不得再進行分割。3、分割比例按不同工業類型不同比例進行分割,(如普通工業用地:分割麵積不得超過整體麵積的60%。詳細申請材料及流程,可關注“廣州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 -“辦事大廳”-“辦事指引”第25條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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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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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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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