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求主題
|
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
|
反映宅基地拍賣問題
|
0823011111225956801 | 2023-01-11 | 辦結 |
|
類型
|
谘詢
|
|
訴求內容
|
市民反映其為廣州市白雲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現上址有一套宅基地要進行拍賣,故谘詢能否拍賣,是否有什麼要求。 |
|
圖片附件
|
無
|
|
回複單位
|
黃埔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回複時間
|
2023-01-12
|
|
回複情況
|
已於1月12日致電市民回複以下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麵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08年修正)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批準宅基地的麵積按如下標準執行: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區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禁止農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轉,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申請涉案宅基地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的競拍人應為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符合一戶一宅條件。涉及其他登記業務的需提交相應的申辦材料。建議市民攜帶資料到現場谘詢,以便作出進一步指引。(黃埔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黃埔區開泰大道603號大壯國際廣場G1棟首層、二層,聯係電話:82394681、82111685) |
|
回複附件
|
無
|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