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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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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編號 | 留言時間 | 處理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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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電動自行車停放車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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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042508252179801 | 2024-04-25 | 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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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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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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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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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黃埔區蘿崗街道保利羅蘭國際小區物業反饋向有文件不能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小區車庫,一旦有電動自行車停放,消防檢查就會不合格。黃埔區蘿崗街道保利羅蘭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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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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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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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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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埔區消防救援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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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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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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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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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谘詢的事項已作出指引和解答。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之規定,禁止在建築物的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充電;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電梯轎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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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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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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