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有關規定,並商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經公司改製並更名,中國經濟圖書進出口有限公司、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自2019年4月14日、2020年8月7日起,可按《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70號)繼續享受進口稅收政策。
特此通知。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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