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預征〔2024〕4號
為實施雲埔街劉村社區(華一社、華二社、荷村)舊村“三舊”改造項目,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劉村社區華一經濟合作社、華二經濟合作社申請將位於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道,其中華一、華二經濟合作社位於開創大道與開源大道交彙處,東至湖麻山,南至開源大道,西至植樹公園,北至羅坎村的15.2392公頃集體建設用地征為國有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麵積、位置和範圍:擬征收土地麵積15.2392公頃,位於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道,其中華一、華二經濟合作社位於開創大道與開源大道交彙處,東至湖麻山,南至開源大道,西至植樹公園,北至羅坎村。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劉村社區華一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劉村社區華二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的集體土地15.2392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三、補償安置方式:廣州市黃埔區雲埔街劉村社區華一經濟合作社、華二經濟合作社、荷村經濟合作社經村民會議依法表決同意,申請將15.2392公頃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政府征為國有建設用地,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或與有關單位合作開發建設,並擬采取拆除複建、貨幣補償的方式進行補償安置。本次征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土地用於劉村社區(華一社、華二社、荷村)舊村改造項目。
四、自本預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生產生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土地上搶建、加建的建(構)築物,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5日(不少於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紅線附圖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