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中旬起,黃埔區廣州科學城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屬下九龍水質淨化一廠、九龍水質淨化二廠和九龍水質淨化三廠持續遭受8次異常高濃度氨氮廢水衝擊,損失嚴重。接獲突發事件後,我局牽頭快速啟動應急處置,多次聯合區水務局、排水公司對受汙染的雨水管線排口及鳳凰河水質進行檢測,初步判斷疑似機動車輛非法傾倒高氨氮廢水所致。經半個月連夜蹲點伏擊,7月31日淩晨4時許,在九佛街鳳凰三路與九龍大道交界處發現一輛可疑機動車正在偷排廢水,黃埔分局與公安機關現場抓獲偷排嫌疑人2人、查扣改裝貨車1輛。據了解,貨車內廢水來源於白雲區某危險廢物處置單位。
為進一步證實違法偷排行為,固定證據,黃埔環境監測站立即組織技術人員對偷排貨車車內廢水、偷排點雨水井、受影響的鳳凰河上遊、交接斷麵、下遊等監測點位采樣分析。檢測結果顯示,貨車內廢水含有高濃度的氨氮及鎳、銅、鋅等重金屬(其中鎳含量達5.41mg/L,是國家標準的5倍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含重金屬物質)的情形,涉嫌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 “汙染環境罪”。
該偷排事件性質惡劣,已依法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下一步,黃埔分局將繼續與水務局、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移送機製,形成傾倒危險廢物違法行為綜合執法監管合力,嚴厲打擊危險廢物傾倒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安全。
(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 張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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