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事對象
廣州市黃埔區常住戶口年滿70周歲及以上長者。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實施);
2.《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辦法》(2001年5月21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發放標準:
(一)70周歲至80周歲(不含80周歲)長者,每人每月80元;
(二)80周歲至90周歲(不含90周歲)長者,每人每月150元;
(三)90周歲至100周歲(不含100周歲)長者,每人每月250元;
(四)100周歲及以上長者,每人每月350元。
四、辦事程序:
(一)申請辦法
辦理時需提交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存折)原件,填寫《廣州市70周歲以上長者長壽保健金申請表》(申請表格可在居委會領取),同時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及長者本人有效活期銀行存折或銀行卡複印件。長者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和廣州農商銀行等5間銀行之一的存折。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交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經核對原件後,複印件分別由居委和街道存查。對在福利機構收養的"三無"孤寡老人可由各福利機構派員為其代辦確認手續。
(二)審批程序
居委(以下簡稱受理人)接受申請後,受理人核準申請人身份、年齡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然後填寫《廣州市長者長壽保健金發放表》,連同戶口簿、身份證、申請人銀行賬號等信息上傳廣州市長者長壽保健金管理係統。
(三)新辦申領和升級手續
年滿70周歲新辦長者,應在年滿周歲前一個月的每月20日至月底,到居委會辦理新辦手續。即:8月份出生的在當年7月份辦理,9月份出生的在當年8月份辦理,餘此類推。年滿80周歲以上已申請辦理的,無需辦理升級手續係統自行進行升級。
五、所需材料:
1.新辦申請
(1)填寫《廣州市70周歲以上長者長壽保健金申請表》一份,申請表可在居民委員會領取。
(2)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提交複印件一份。
(3)出示本人戶口簿原件及提交首頁、本人資料頁複印件一份。
(4)需提交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和廣州農商銀行等5間銀行之一的本人有效活期存折或銀行卡(賬號)複印件一份。
委托他人申辦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出示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提交複印件兩份。
2.升級申請
係統自動升級,無需辦理相關手續。
六、受理部門和聯係方式:
在長者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
谘詢聯係電話:水西社區:020-82077412;長平社區:020-82092988;黃登社區:020-82077079;黃麻社區:020-82076861;和苑東社區:020-31712031;和苑南社區:020-31712030;長嶺社區:020-31701603;山景城社區:020-31702754;嶺頭社區:020-82259436。
七、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7:00。
八、辦理期限:
1、辦理申領手續後,長者長壽保健金將於每月25日前自動存入長者的個人銀行賬戶。
2、對升級申請者:在每月25日前自動存入長者的個人銀行賬戶。
3、長者戶籍遷出本市或辭世,長者或家屬應在當月及時向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報告,並提交戶籍遷出證明或者死亡證明,其長壽保健金在下一個月停止發放。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