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工傷之後,公司不按規定支付相關工傷待遇怎麼辦?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麵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之規定,傷者方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按規定支付相關待遇。
問: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將麵臨什麼風險?
答: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一方麵會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繳納並給予行政處罰;另一方麵,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勞動者發生工傷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如何向區民政局申請信息公開?
詳情請依照黃埔信息網曾發布的信息公開指南遞交申請,網址為//www.regpowell.com/gzhpmz/gkmlpt/guide
基本養老保險需參保繳費多久才能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每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是多少?
每次失業核定的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依據:《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誰來負責?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享受什麼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在什麼情形下,可以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我是外省過來廣州打工的。現在想在廣東參加社保,但我又沒有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參加廣州的社保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到廣州的企業打工,應由所在企業統一到地稅部門辦理參加社會保險。
我在家鄉買了一份社保,可我所在單位本身就有參社保,等於同時有2份社保,請問可以退嗎?
依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由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時其他關係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什麼條件下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女性失業人員生育期間有什麼補貼?
《廣東省失業險條例》第21條規定,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向失業保險關係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生育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三倍。
請問失業人員創業鼓勵方麵有什麼規定?
《廣東省失業險條例》第23條規定,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向原失業保險金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一次性領取已經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並相應計算為領取期限。
非本市城鎮戶口參保人員離開本市時,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如何處理 ?
可以由本人選擇以下任何一種處理方法: ( 1 )轉移到其重新就業或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前提是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接收); ( 2 )保留在本市,待其達到退休年齡時再按有關規定支付。
生育保險基金按什麼規定計發生育津貼?
參保人根據相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規定計發生育津貼: (一)參保人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的,其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計發給用人單位。   (二)參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用人單位停止為其繼續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停止繳費當月起,生育保險基金停止對用人單位支付生育津貼,欠繳費期間參保人的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一頁  共37條共1/3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