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積極推動“一江兩岸三帶”珠江黃金岸線開發建設,促進高端航運要素集聚,加快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建設高端航運服務功能區,我區於2017年7月出台《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辦法》(“航運10條”)。政策實施以來,新引進廣州遠洋運輸有限公司、廣州九星航運有限公司、廣東南洋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外資)等代表性現代航運服務業企業近50家,廣州港合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廣州港研究院、粵港澳大灣區航運研究院等新興港航服務機構落地發展,黃埔港片區集聚現代航運企業500餘家,航運產業鏈條更完善、門類更完整。鑒於“航運10條”於今年7月到期,為貫徹落實《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關於促進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決定》,積極推進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廣州第二中央商務區、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加速發展高端港口經濟,打造服務“一帶一路”的新貿易創新中心,製定出台“航運10條”2.0版。
二、政策亮點
一是重獎產業能級提升。鼓勵航運服務業高端化發展,促進航運服務與文化、旅遊、金融等產業融合,支持航運服務企業開展多元化服務。新增能級提升獎,鼓勵郵輪遊艇遊船企業及相關服務企業在我區開展航線營運和水上休閑旅遊服務,對開發運營黃埔國際郵輪遊船航線、珠江遊黃埔航線、港澳遊艇自由行等航線的企業和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的運營獎勵。
二是優化項目落戶扶持。適當提高落戶獎獎勵門檻、降低獎勵標準,主要針對高端航運服務業設置落戶獎,參考行業的規模、特點,從補短板、強鏈條的角度出發,對各細分行業實施差別化獎勵,並且將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經濟發展貢獻作為落戶獎必要條件,吸引更多優質航運服務業項目在我區集聚發展。
三是提升政策激勵效能。將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加精準地投放到相關領域。參照四個“黃金10條”2.0版政策,一方麵,經營貢獻獎區分存量和增量獎勵,且側重增量獎勵【參照“現代服務業10條”設置12%、60%】。另一方麵,提高企業人才獎額度並拓展覆蓋麵,將獎勵額度由原有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10%提升至15%,增長50%。獎勵對象不限於高管,由企業自行決定獎勵名單。
三、其他事項
“航運10條”2.0版自2020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下一步,有關職能部門將迅速製定實施細則及指南,開展政策兌現工作,確保政策落地落細落實。
政策原文: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現代航運服務業發展辦法的通知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