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黃埔區各街道、鎮,區府屬各單位:
《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管委會、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6日
廣州開發區 廣州市黃埔區大麵積
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1.5 事件分級
2.組織體係
2.1 區聯席會議及其職責
2.2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及其職責
2.3 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2.4 各街鎮電力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5 發電企業職責
2.6 重要電力用戶職責
2.7 電力應急專家組職責
3.風險評估
3.1 電力係統風險
3.2 城市生命線係統風險
3.3 社會民生係統風險
4.情景構建
4.1 電力係統情景
4.2 城市生命線係統情景
4.3 社會民生係統情景
5.監測預警
5.1 預警分級
5.2 預警監測
5.3 預警發布
5.4 預警行動
5.5 預警解除
6.應急處置
6.1 信息報告
6.2 響應啟動
6.3 任務分解
6.4 應急聯動
6.5 現場處置
6.6 社會動員
6.7 信息發布
6.8 應急終止
7.後期處置
7.1 處置評估
7.2 事件調查
7.3 善後處置
7.4 恢複重建
8.能力建設
8.1 隊伍保障
8.2 資金保障
8.3 物資保障
8.4 技術保障
8.5 通信與信息保障
8.6 交通保障
8.7 電源保障
8.8 應急指揮中心
9.監督管理
9.1 應急宣傳
9.2 應急培訓
9.3 應急演練
9.4 責任與獎懲
10.附則
10.1 名詞術語
10.2 預案解釋
10.3 預案實施時間
11.附件
11.1 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11.2 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為加強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電網突發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製,提高應對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製度實施辦法(試行)》《廣東省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三防抗災救災“六保障”聯動製度》《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三防抗災救災“六保障”聯動製度》《廣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級行政區域內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區、街鎮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和電力恢複等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指大麵積停電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我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居安思危,防抗結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全麵提升全社會應對大麵積停電事件的綜合防範能力。
(2)平戰結合,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製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科學製定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3)有序處置,屬地為主。建立健全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的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體製。各街鎮對處置本級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實施統一指揮和協調,確保處置工作規範有序。
(4)密切配合,各負其責。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原則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體係。各有關部門(單位)、街鎮、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組織應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共同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根據國務院《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599號令)、《廣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及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實際,按停電範圍和事故嚴重程度,對大麵積停電事件從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2.1.1 成立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統一領導指揮本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召集人由分管區領導擔任,召集人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黃埔供電局總經理擔任。
區聯席會議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商務局、文化廣電旅遊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民營經濟和企業服務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各街鎮,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黃埔供電局、高新區現代能源集團、廣東粵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黃埔區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黃埔區分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同誌組成。
2.1.2 區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及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建立和完善本區電力應急管理體係,協調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
(3)統一領導和指揮本區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複等應急工作,向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並請求支援。
(4)洪澇災害期間,區聯席會議與區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做好銜接。
(5)決定本預案的應急響應啟動、調整和終止,發布具體應急指令,宣布進入和解除事件應急狀態。
(6)監督、檢查各部門、街鎮和重要單位應急準備情況。
2.2.1 區聯席會議下設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分管領導兼任,常務副主任由黃埔供電局分管領導兼任,成員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黃埔供電局有關同誌擔任。
2.2.2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
(1)落實省、市、區聯席會議下達的各項任務和指令。
(2)提出大麵積停電事件預警、響應信息發布申請。
(3)組織製定和修改本預案;指導督促各街鎮製定應急預案。
(4)建立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聯絡指揮網絡;組織和督促開展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
(5)掌握事件應急處置和供電恢複情況;向廣州供電局應急辦和區總值班室、區應急管理局報告應急處理情況;在需要時請求上級協助。
(6)協調聯動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做好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
(1)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職能部門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和管控,配合做好應急宣傳教育。
(2)區發展改革局: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做好電源點布局規劃,跟進各重點電源項目建設工作。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根據《廣州市黃埔區糧食應急預案》要求,做好糧食供應保障工作。
(3)區教育局:負責指導事發地學校、幼兒園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4)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黃埔供電局負責全區電力應急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發電和供電企業修複電力設施,盡快恢複電力供應;負責協調重要用戶應急發電成品油供應;督促監督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建設。
(5)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停電區域的交通指揮,維持道路、交通和事故現場治安秩序,打擊違法犯罪;為電網應急搶修救災車輛快速通行開辟綠色通道。
(6)區民政局:負責指導事發地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7)區財政局:保障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費。
(8)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協助上級單位做好事發地技工院校校園安全保衛和維護穩定工作。
(9)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供電企業做好電力設施在規劃建設階段按相關規定要求編製完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負責做好威脅電力設施的地質災害災情風險評估,並及時提供相關信息;負責指導管轄範圍影響電力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的超高樹木等隱患清理工作,超高樹木等隱患清理工作由權屬人或供電部門實施;負責指導災後林業資源和生態的修複。
(10)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電網搶修和組織恢複城市公共照明;組織車輛疏運地鐵滯留旅客,協助組織應急成品油等運輸;負責配合管轄範圍內因災損失、倒塌樹木的清理和處置,以及影響電力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超高樹木等隱患清理工作。
(11)區水務局:負責指導供水企業開展應急供水保障和恢複城市正常供水,保障供水設施安全運行。
(12)區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八大類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
(13)區文化廣電旅遊局:負責協調有線電視運營商做好電視輸出和傳輸應急保障措施,確保廣播信號正常傳輸。
(14)區衛生健康局:組織開展衛生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做好停電區域醫療機構供電保障。
(15)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行業主管部門督促電力企業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大麵積停電事件及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6)區民營經濟和企業服務局:協調推動重點輸變電項目建設;協調供電部門完善停電區域電網網架結構。
(17)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電梯停電事件應急救援的協調指揮。
(18)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各街鎮綜合行政執法辦排查、整改管轄範圍內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的有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違法戶外廣告設施和燃氣設施等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的安全隱患;負責收集、運輸和處理災後生活廢棄物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保障燃氣供應和燃氣搶險。
(19)市生態環境局黃埔分局:負責統籌組織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和次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防範處置工作。
(20)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監測大麵積停電應急處置期間天氣動態,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
(21)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滅火救援,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22)黃埔供電局:負責組建電力應急指揮中心;製定《黃埔供電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並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建立和完善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與處置體係;負責區配電網運行風險分析和預警,負責及時報告大麵積停電事件;組織電網事故搶修搶險,保障事故情況下本區的電力供應;為重要用戶保障供電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牽頭組織對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的有安全隱患的建築物(構築物)、戶外廣告設施和燃氣設施等進行排查,並告知相關管理和執法部門。
(2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黃埔區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黃埔區分公司:負責做好大麵積停電期間的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各街鎮相應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總召集人由街鎮分管領導擔任,召集人由街鎮應急管理部門、電力管理部門和供電所(或片區)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各相關單位負責同誌為成員,並組建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
各街鎮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區聯席會議指導下,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的社會搶險救援和電網搶修恢複供電。各街鎮要結合本轄區實際製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包括分工和職責)並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要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與處置體係,加強日常電力應急和聯動防控管理工作。
(1)區內各發電企業:相應成立電力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與處置體係,認真製定電網事故和機組事故應急預案並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做好物資準備和應急培訓及演練等工作;負責本電廠突發事故報告和搶修搶險,按電網調度命令調整發電出力和運行方式,與電網調度緊密聯係,保證電廠自用電並盡快恢複發電上網。
(2)參與“黑啟動”的電廠:負責製定和完善廠內“黑啟動”預案,落實黑啟動相關設備和運行措施;黑啟動過程中,嚴格執行調度指令,迅速組織廠內機組啟動,配合恢複局部電網重要負荷供電、網內其他電廠的廠用供電、配網係統非自啟動大機組的啟動和全電網的逐步恢複供電;配合電網企業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原因分析。
市政設施、黨政軍機關、碼頭、水廠、運輸、醫院、學校、金融、通訊、電台、商場等單位和重要企業,要梳理評估停電對本單位的影響,增強停電後果的認知和危機意識,製定緊急停電狀態下的應急預案(一戶一冊)並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要加強本單位供電電源建設和自備應急電源建設,並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並組織停電演練,提高防禦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能力。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電力行業的專家,成立電力應急工作專家組,主要職責:
(1)收集國內外有關信息和資料,研究本區大麵積停電的預防、預警和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2)參與策劃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和演練。督促和指導供電、用電企業研究並采用有效措施和安全技術,提高電力係統安全運行水平和應急能力。
(3)參與應急預案修編,提出應急預案完善建議。
(4)參與應急處置和事故分析,及時提供技術支持,提出專業搶險救災建議。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區大麵積停電事件風險評估機製,適時組織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風險評估,明確大麵積停電事件風險防範和應對目標。
大麵積停電事件風險主要分為電力係統風險、城市生命線係統風險和社會民生係統風險等三個方麵。
3.1.1 自然災害風險
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位於廣州市東部,地處珠三角、毗鄰南海,區內河流較多,有南崗河、烏湧河2條河流由北向南流入珠江。流經區內的有珠江主幹流、東江北幹流,在南崗頭處交彙。受南海區域活動頻繁的熱帶氣旋及帶來的強降雨影響,是洪澇、雷暴等自然災害高發區。暴雨洪澇、熱帶氣旋、強對流天氣及雷擊等自然災害導致電網遭受破壞或連鎖跳閘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甚至全黑的風險。
3.1.2 電網運行風險
黃埔配電網運行風險仍然突出,部分關鍵設備壓極限運行,配電網結構薄弱,500KV變電站布點不均衡,電網規劃和建設方麵的不足及輸、變電設備故障,電力監控係統遭受黑客及惡意代碼攻擊,均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事件。
3.1.3 外力破壞風險
蓄意人為因素、工程施工及超高樹木、飄掛物影響等外力破壞,電力生產、辦公場所遭受恐怖襲擊,關鍵設備損壞故障,均可能引發大麵積停電。
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對電力的依賴性大。大麵積停電事件對城市生命線工程造成較大威脅,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大麵積停電事件可能對商業運營、金融證券業、企業生產、教育、醫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等公眾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衝擊。
大麵積停電事件常見應急情景包括電力係統情景、城市生命線係統情景和社會民生係統情景等三個方麵。
在極端自然災害、外力破壞的影響下,廣州市主網重要樞紐變電設備、關鍵輸電線路發生故障,電力係統失穩甚至解列,低頻、低壓減載裝置大量動作,可能導致損失負荷超過本區負荷的10%以上,並可能導致黃埔電網停止運行,引發一般及以上大麵積停電事件。
(1)重點保障單位:黨政軍機關、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停電、通信中斷、安保係統失效等。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監控係統及指示燈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現擁堵;高速公路收費作業受到影響,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擁堵;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城市軌道交通:調度通信及排水、通風係統停止運行;列車停運,大量乘客滯留。
(4)通信:通信樞紐機房因停電、停水停止運轉,大部分基站停電,公網通信大麵積中斷。
(5)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無法正常供應;城市排水、排汙因停電導致係統癱瘓,缺水缺壓對城市消防安全的影響,引發城市內澇及環境汙染次生災害等。
(6)供油:成品油銷售係統因停電導致業務中斷;重要行業移動應急電源和救災運輸車輛用油急需保障。
(1)臨時安置:人員因交通受阻需臨時安置。
(2)高層建築:電梯停止運行,大量人員被困,引發火災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商業運營:人員緊急疏散過程中發生擠壓、踩踏,部分人員受傷。
(4)物資供應:長時間停電導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緊缺;不法分子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5)供氣:部分以燃氣為燃料的企業生產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6)企業生產:石油、化工等高危企業因停電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甚至引發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
(7)金融證券: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無法交易結算,信息存儲及其他相關業務中斷。
(8)醫療:長時間停電難以保證手術室、重症監護室、產房等重要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持續供電,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9)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影響;如遇重要考試,可能誘發不穩定事件。
(10)廣播電視:廣播電視信號傳輸中斷,影響大麵積停電事件有關信息發布。
根據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發展趨勢等因素,將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預警劃分為四級,即紅色預警、橙色預警、黃色預警和藍色預警。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督辦電網安全運行監測、預警工作。黃埔供電局負責建立電網安全運行監測體係及相關機製,彙總、分析相關監測信息;收集、彙總電網安全運行狀況;同時加強電網安全運行監控及研究,提高電力係統通信和調度自動化水平,構建靈活可靠的電網結構。
各電力企業應建立完備的事故監測、研判、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機製,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進行風險分析,落實監控和重大風險信息上報工作。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林業、地震、水利、氣象等部門的溝通聯動及信息雙向共享機製,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範圍和程度,建立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共享機製。
5.3.1 黃埔供電局研判可能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5.3.2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應及時組織研判,達到預警發布條件時報區聯席會議提請區政府批準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同時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
5.3.3 預警期間,若發生停電但未達到一般及以上大麵積停電事件級別的,由事發地相關街鎮和黃埔供電局組織處理,但須將減少負荷和有關用戶影響等情況及時報告區聯席會議辦公室。
5.4.1 預警信息發布後,黃埔供電局要加強設備設施巡查檢修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
5.4.2 必要時,黃埔供電局將臨時應急發電裝備提前部署至重點單位或重點部位,並做好調試,確保應急保供電所需。
5.4.3 醫療、交通、通信、供水、電力、供氣、供油等行業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做好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準備工作。
5.4.4 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燃料。
5.4.5 受影響區域街鎮啟動應急聯動機製,協調公安、交通、通信、供水、電力、供氣、供油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維護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油、通信、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麵的應急聯動準備。
5.4.6 經區聯席會議批準,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網絡、電視、電台、媒體等多渠道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和輿情監測工作。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預警信息發布後若啟動應急響應,預警階段自動解除,不再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當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黃埔供電局要在30分鍾內口頭(電話或短信)和1小時內書麵向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廣州供電局應急辦報告信息,信息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停電區域、初步原因、影響範圍、損失情況、已經采取和即將采取的措施、受控程度及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受影響的重要電力用戶。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接到大麵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區總值班室報告,並通報區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相關街鎮。
6.2.1 啟動標準
按照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啟動標準詳見附件11.1。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區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報請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按本預案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單位)、街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區聯席會議召集人報請區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按本預案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單位)、街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區聯席會議召集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按本預案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單位)、街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區聯席會議按本預案要求組織各有關部門(單位)、街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支援應急處置工作。
涉及需跨區支援、超出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者需要市政府負責處置的,提請市聯席會議啟動應急響應,區聯席會議在市聯席會議統一指揮部署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對於尚未達到一般等級,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由街鎮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視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或由區聯席會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6.2.2 響應調整
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3 先期處置
當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黃埔供電局立即按《黃埔供電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開展電網設施搶修和設備恢複工作;重要用戶立即按照自身緊急停電狀態下的應急預案(一戶一冊)要求啟動應急響應,迅速開展生產自救,電網企業協調做好應急供電、隊伍支援和物資調配等工作。
6.2.4 緊急召集與指揮
當確認發生一般及以上大麵積停電事件(Ⅳ級及以上)後,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短信群發或800兆數字集群共網電話,緊急通知成員單位到黃埔供電局應急指揮中心等地方集中,召開緊急會議,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會議主要內容如下:
(1)黃埔供電局彙報停電事件情況(包括:電網故障概況、損失負荷比例、停電範圍、停電用戶數等)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計劃,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2)成員單位彙報本單位所管轄領域因災損失情況、已采取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計劃,以及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3)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和響應的級別,並發布應急響應指揮令。
(4)研究分析停電對通訊、交通、供水、供油、供氣等城市關鍵基礎設施的影響,參照三防抗災救災“六保障”聯動製度要求,確定對重點行業關鍵資源(如應急發電車、應急通信車、應急油料等)的調配原則和審批權限,明確行業間對接聯絡事宜,下達應急處置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搶險救援隊伍的行動。
(5)研究確定信息發布的主要內容、時間、地點、發言人和邀請媒體。
6.2.5 應急處置工作要點
(1)在事件處置中,首先保證主幹電網的安全,防止發生係統性崩潰和瓦解;在供電恢複中,優先對城區重點區域、重要用戶恢複供電,盡快恢複社會正常秩序。
(2)各成員單位采取應急聯動措施,控製事態發展,將影響降至最低。
(3)組織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4)部署受停電影響區域的治安和社會維穩工作。
(5)協調、指導事發地相關街鎮做好本區域應急處置工作。
(6)及時向廣州供電局應急辦報告,需要時請求支援。
(7)組織新聞媒體做好信息發布,及時通報停電處置的最新情況。
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製事件發展態勢,盡量減少大麵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有關部門(單位)、街鎮在區聯席會議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協同聯動,共同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主要應對任務包括:
6.3.1 電力係統應對措施
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黃埔供電局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複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1)黃埔供電局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區聯席會議統一部署,結合電網事故處置實際需要,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啟動Ⅰ、Ⅱ級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搶修隊伍力爭分別在3天、5天和7天內恢複城區、街鎮和村(社區)供電;啟動Ⅲ、Ⅳ級應急響應時,具備搶修條件的,力爭分別在2天、3天和5天內恢複城區、街鎮和村(社區)供電。
(2)由黃埔供電局報請廣州供電局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製停電範圍;協調廣州供電局盡快恢複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盡快恢複黨政軍重要部門、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重要通信機樓、自來水廠和樞紐加壓站、排水站、地鐵、醫院等重要電力用戶、城區重點區域的電力供應。
(3)各發電企業應立即按本單位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啟動應急響應,向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和黃埔供電局報告本企業應急工作和機組運行等情況。全力保證設備安全,迅速組織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並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複運行。
(4)各電力用戶要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複用電。重要電力用戶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點區域、重大關鍵設施設備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範措施,保障重要負荷正常供電,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6.3.2 城市生命線係統應對措施
(1)重點保障單位:公安部門負責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消防部門負責解救受困人員,開展火災救援。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提供應急保供電。通信運營企業負責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協助做好應急救援道路通行保障。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清理路障,為電網應急搶修救災車輛開辟綠色通道。
(3)城市軌道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地鐵出入口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麵交通運力疏散乘客。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複供電。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負責組織人員轉移疏散、啟用緊急排水係統;按規定程序報批後及時發布停運等相關信息。
(4)通信:通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並優先為電力應急指揮、電力調度及重要電力應急搶修現場提供應急通信保障。通信運營企業應該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5)供排水:供水企業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應急供水措施;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6)供油:供油企業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協調做好重要用戶保供電所需應急用油的保障工作。各供油企業指定專人與電力、通信等部門建立應急聯絡機製,對接用油保障事宜,設立搶險救援車輛優先加油通道,對應急搶修救援車輛給予優先安排加油,對部分急需用油但距加油站較遠的救災現場,盡量提供現場送油服務。
6.3.3 社會民生係統應對措施
(1)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交通引導等工作。消防部門負責做好消防安全。民政部門負責協調受災群眾轉移到臨時安置點實施救助。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應急交通運力轉移受災群眾。商務部門負責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做好安置點的衛生防疫工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為臨時安置點提供應急保供電服務。
(2)商業運營:公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維護正常秩序。衛生健康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
(3)物資供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市場物資供應價格的監控與查處。公安部門負責配合開展市場價格巡查,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受災群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
(4)供氣:供氣企業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5)石油、化工等企業生產:應急和消防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石油、化工等企業生產係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石油、化工等企業負責組織生產係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石油、化工等企業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6)金融證券:公安部門負責維護金融機構正常運營秩序。金融機構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金融管理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金融機構防範、處置大麵積停電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
(7)醫療衛生:重點醫療衛生機構(急救指揮機構、醫院、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等)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8)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學生安撫及疏散;必要時,協調商務部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的應急供應。公安部門負責維護學校校園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9)廣播電視:廣播電台、電視台應提前按照自身需要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應及時啟用自備應急電源。電網企業應及時恢複廣播電台、電視台供電,必要時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6.3.4 公眾應對措施
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公眾要保持冷靜,聽從應急救援指揮,有序撤離危險區域;及時通過手機、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麵積停電事件最新動態,不散布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鼓勵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公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1)戶內:拔下電源插頭,關閉燃氣開關,減少外出活動。在電力供應恢複初期,盡量減少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2)公共場所:打開自備的手電筒或手機照明工具觀察周邊情況,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等需要幫助的群體。
(3)道路交通:主動配合道路交通疏導,為應急救援、應急救災物資運輸車輛預留救援通道。
(1)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製。區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通信、供水、電力、供氣、供油及教育、醫療衛生、金融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製,並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製。
(2)應急聯動機製主要包括應急聯絡對接機製、重點目標保障機製、應急信息共享機製、應急處置聯動機製、應急預案銜接機製、應急演練協調機製等。
(3)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製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製協調處置,或報請區聯席會議協調解決。
大麵積停電事件現場應急處置遵循“屬地為主、有序處置”“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的工作原則,在區聯席會議統一領導下,根據需要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實行現場指揮官製度,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各街鎮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及時掌握和報告事故情況和人員傷亡情況,下達應急處置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搶險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搶修及援助物資裝備的接收與分配。
事發地相關街鎮的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各有關單位、各電力用戶等社會力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參與應急處置。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相關要求如下:
(1)特別重大(Ⅰ級)和重大(Ⅱ級)停電事件的信息報市聯席會議,提請市聯席會議統一向社會發布和組織報道,區聯席會議做好配合。
(2)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停電事件的信息由區聯席會議統一向社會發布和組織報道,各街鎮應急指揮機構做好配合。必要時,可提請市聯席會議指導。
(3)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應分階段進行,首次發布內容主要公布停電的範圍、原因、預計時間和組織搶修等情況;應急處置期間主要發布電網搶修進度、事件發展控製情況和供電恢複進度等;電網基本恢複供電後應發布停電原因、影響程度範圍和供電恢複等情況,並及時發布應急解除信息。
(4)區聯席會議、各街鎮應急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要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5)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主要新聞媒體,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政府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下,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複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黃埔區電網減供負荷恢複9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區域負荷恢複90%以上。
(3)造成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麵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組織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重大(Ⅱ級)及以上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後評估工作由區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相關處置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後評估工作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相關處置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區聯席會議、市聯席會議辦公室。
各街鎮、有關部門應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社會應急救援、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係。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各相關街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發生過程、搶修恢複和事故損失等情況,並及時報告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工作包括:組成調查組,應急救援情況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技術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查明,編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措施建議。
區聯席會議要及時組織製定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減輕或者消除大麵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及影響。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複或重建的,由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製恢複重建規劃。電力企業和各街鎮按照規劃做好受損電力係統恢複重建工作。恢複重建工作要及時報告市、區人民政府。
(1)區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街鎮根據需要組織動員有關專業應急隊伍和誌願者等參與大麵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
(2)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引導社會重視和提高對大麵積停電事件的認識,通過宣傳、培訓和組織演練等手段提高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能力。
(3)黃埔供電局要按照“平戰結合、分層管理、專業搭配、反應迅速、全員培訓、骨幹優先”的原則,建立各專業應急隊伍,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情況下,作為先遣隊第一時間做出響應,負責突發事件先期處置以及急難險重應急搶修等任務;應急隊伍規模和人員數量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確定,並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彙總後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要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提高應急隊伍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重要電力用戶要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通過日常嚴格管理、培訓和演練等提高應急人員的業務技術和應急處置能力。
(1)區聯席會議經費納入區聯席會議辦公室所在部門預算。
(2)電網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由電力企業自行解決。各電力企業應設置應急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進一步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3)重要電力用戶安保電源、應急照明設備和應急自備電源建設等由各單位自籌資金建設。
黃埔供電局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係。區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積極推動重點行業間建立關鍵應急物資裝備相互支援共享聯動機製,保障支援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黃埔供電局要加強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執行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強化電網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應用。氣象、規劃和自然資源、水務等部門(單位)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做到信息化平台互聯互通。
通信運營企業要建立完善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公用網絡與機動通信係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係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在各成員單位間建立有效的指揮、調度、通信聯絡和信息交換的通信聯絡機製,確保在處置大麵積停電事件過程中電力企業、處置現場、區政府和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通信暢通。
通信方式以移動電話、800兆數字集群共網電話和市話為主;以衛星電話、移動衛星車、傳真和電子郵件等為備用。各級電力應急聯絡員的移動電話應保持每天24小時處於開機狀態,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24小時值班電話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運輸保障體係,協助做好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求。
黃埔供電局應按照廣州電網規劃發展思路,做好配網電力係統規劃布局,根據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的要求,增強電力係統快速恢複能力;應配備適量的移動應急電源,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區聯席會議要建立與各成員單位、街鎮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通訊聯係機製,完善硬件建設;黃埔供電局應加強電力應急指揮中心建設,並建立健全與各街鎮供電所(片區負責人)的聯絡指揮機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黃埔供電局及區內發電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對員工開展防範事故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和相關單位應通過宣傳冊或新聞媒體等方式向公眾宣傳大麵積停電處置常識,增強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黃埔供電局及區內發電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適時組織員工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並通過專業技術交流和應急工作研討,提高本企業(單位)應急救援業務知識水平。區聯席會議辦公室適時組織成員單位和重要用戶開展電力應急培訓。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以加強聯席會議各成員部門、街鎮、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之間的協調配合和應急聯動。
對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和瀆職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本預案所指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力生產或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係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
(3)本預案所指電力企業包含電網企業、發電企業。
(4)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汙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
(5)三防抗災救災“六保障”聯動機製是指“重點部位電力保障”“應急指揮通信保障”“供水保障”“油料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保障”“社會安全保障”。“八大類生活必需品”是指大米、麵粉、食用油、肉類、蛋品、奶製品、蔬菜及方便食品。
本預案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黃埔供電局解釋。
本預案自批準印發之日起實施。
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按照影響範圍、嚴重程度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共四級,具體分級標準如下:
(1)當滿足以上任一條件時,發布相應等級的響應。
(2)對於尚未達到一般等級,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區聯席會議視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11.2 黃埔區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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