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大群眾:
1995年至2006年,我局(原單位名稱:廣州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經濟技術開發區大隊)依據1995年9月1日公布實施的《廣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收繳環境衛生保證金款項。截至今日,繳款人一直未按要求申請退還上述款項,且無法聯係到繳款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現麵向社會發出認領公告,請權利人憑保證金原始收據證明或相關銀行流水憑證,至公告之日起的12個月內到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行政執法綜合大樓C棟五層)辦理相關手續進行認領,聯係電話020-82112691,聯係人:陳曉欣、章小麗。逾期無人認領的,我單位將依照相關規定將保證金作為無主財物進行處理,依法上繳國庫。
廣州市黃埔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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