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資擔保公司:
為引進集聚各類金融要素和金融資源,加快推進我區金融業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19〕13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1號)有關規定,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地方金融補貼。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19〕13號)第五條、《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金融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2〕1號)第十九條規定:
第十九條 為本區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融資擔保公司,且上年度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按其對本區企業開展的實際擔保發生額(不含同業拆借)的1%給予補貼,每家融資擔保公司每年最高補貼200萬元。
二、申報要求
上述項目的辦事指南,請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http://zcdx.gdd.gov.cn),點擊右上角“指南庫”,在搜索框內輸入以下對應事項名稱,業務主管部門為“金融局”,相關材料模板詳見右側“材料模板下載”。具體指引如下。
三、申報時間
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http://zcdx.gdd.gov.cn)將於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開放申報。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聯係電話:82114062、82116070。
四、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申請事項預審。預審通過後,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按照辦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區政策研究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即正式受理後,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於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實質審核後,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作出審核決定。
(四)實質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在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業務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廣州開發區金融工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