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放管服”製度性改革,製定實施《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審批流程再優化方案》,在此前優化財政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壓減審批流程和時限,提高政府投資審批效率。一是整合審批階段。經流程再造後,分為 “立項儲備”、“立項審批及設計招標階段”、“修詳規(方案設計)審查階段”、“初步設計審查階段”、“概預算審批及施工招標階段”及“施工許可審批階段”六個階段。二是並聯審批和合並辦理。對區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進行再梳理,通過並聯審批、合並辦理及優化評審程序等方式,壓縮審批時限。三是創新審批方式。推行信任審批,推行會議審批和現場審批等管理方式,提高審批效能。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時限從前一輪優化後的120-148個工作日縮減為90-106個工作日,壓減幅度達25%以上。下一階段待區施工承包商預選庫產生後,審批時限可縮減為75-96個工作日,壓減幅度達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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