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合計1,010.4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960.66萬元(包括:公務用車更新購置費23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30.66萬元)、公務接待費預算49.74萬元。2013年部門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比2011年決算888.98萬元增加121.42萬元。增加原因:
一、公務用車購置經費2013年預算230萬元,比2011年決算公務用車購置經費144.98增加85.02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原計劃在2011年購置的部分車輛,因區公車改革工作要求暫停購置,2011年公務用車購置經費部分結轉至2012年支出;二是需更新2013年達到強製報廢的公務車輛。
二、車輛運行維護經費2013年預算730.66萬元,比2011年決算694.06萬元增加36.60萬元,主要原因是警務工作用車頻率高、維修費用大及燃油費用上漲。
三、公務接待費2013年預算49.74萬元,比2011年決算49.94萬元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控製接待的規模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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