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民政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於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2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1〕115號,附件1),現將中央財政2022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62.71萬元轉下達你單位,納入你單位2022年初部門預算安排,列2022年“2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下相對應的社會福利、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4項款級及對應的有關項級功能科目(附件2)。並就有關事項一並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後,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本次下達的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請加強對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三、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切實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加強對中央財政困難群眾補助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建立資金管理台賬,加強資金撥付的時效性、公開性、透明度,將資金按月足額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嚴格落實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收文3日內提交《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3)。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1.廣州市財政局關於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2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pdf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廣州開發區財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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