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ZSZJ-2021-10
二、項目名稱:黃埔區烏湧、烏湧左支流及南崗河2021至2024年維護管理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森藝園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廣隆一街6號(B2-2)首層A、B商鋪
被投訴人1:廣州市黃埔區水務設施管理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港前路712號
被投訴人2:中水珠江規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沾益直街19號中水珠江設計大廈
相關供應商:無
當事人:無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廣州市森藝園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參加采購人廣州市黃埔區水務設施管理所、采購代理機構中水珠江規劃勘測設計有限公司的“黃埔區烏湧、烏湧左支流及南崗河2021至2024年維護管理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編號:ZSZJ-2021-10)采購活動後,認為:本次的采購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於2021年4月30日向被投訴人1、被投訴人2提出質疑,並對被投訴人作出的質疑答複不滿意,於2021年5月1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並開展調查。在調查處理期間,投訴人於2021年6月8日向本機關遞交《政府采購投訴撤回函》,要求撤回該項目的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A棟2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020-82378878)或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13樓,020-38923332)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黃埔區財政局
2021年6月17日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