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製定的《201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體係,我區彙總了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事業單位2011年“三公”經費支出決算6,549.3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649.9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429.39萬元,公務接待費1,469.95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649.96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429.39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購置公務用車的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包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車輛報廢更新;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為解決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參加會議、開展調查研究及檢查核查等業務過程中所需的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1,469.95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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