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辦法》(穗埔府規〔2018〕10號)
一、《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辦法》的出台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我區立足於開發區負責經濟建設、招商引資的職能定位,圍繞經濟、建設領域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相對集中、流程再造、創新監管、優化服務的“開發區模式”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作為全國“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全省“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兩項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試點區,我區率先破解審批“萬裏長征圖”,推動行政審批大提速,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原來的110個工作日壓縮至30個工作日。2016年,我區已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備案等部分事項上率先實施信任審批,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麵落實各級領導重要指示,率先打造國家級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試驗區、全球投資首選地和最佳發展地,打造“來了就辦、一次搞掂”行政審批品牌,進一步發揮信任審批在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麵的關鍵作用,推進和規範信任審批在企業投資建設領域實施,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了本辦法。
二、《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辦法》的創新內容是什麼?
一是全地域信任審批。將信任審批適用範圍覆蓋到全區,惠及全區域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
二是全流程信任審批。納入信任審批事項的目錄清單涵蓋企業投資建設領域的事項共30個,信任審批模式在企業籌建全流程審批事項基本實現全覆蓋,解決企業材料不齊全無法順利申報而延誤動工的問題。
三是分類別實施信任審批。明確全信任審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審批和要件後補式信任審批三種類型信任審批,並推出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全流程“信任審批事項目錄”清單,部分事項企業僅需提交1份資料,辦結時限可壓縮到1個工作日以內。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通過實行“信任審批事項目錄”動態管理機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製度,以事中事後監管、誠信管理檔案為支撐點,推動行政管理從“重審批、輕監管”轉向“寬審批、嚴監管”。
三、什麼是信任審批?
信任審批是一種審批、監管、信用“三聯動”的審批方式,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全國各地正在全麵推行的新型審批模式。信任審批能進一步提升我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減少企業申報材料,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信任審批具體是指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人,通過書麵承諾其符合公布的審批條件,或書麵承諾其能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審批條件(或補齊審批要件),審批部門基於對該申請人的信任,做出審批決定。
信任審批分為全信任審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審批和要件後補式信任審批。
四、三種信任審批類型有何異同?
三種信任審批類型本質上是審批部門基於對申請人的信任而做出審批決定,因事項的辦理要求、監管難度等不同分為全信任審批、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審批和要件後補式信任審批,每種類型信任審批有相應的標準化實施細則。
五、申請人可自主選擇事項的信任審批類型嗎?
信任審批事項目錄和類型中將明確納入信任審批的事項及其信任審批類型,申請人參與信任審批時應對照選擇。
六、全信任審批事項申報程序如何?
實行全信任審批的事項,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按要求簽訂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後,無需再提交其他審批要件。審批部門應當對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進行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應在當日作出審批決定,並同時將審批決定和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抄送監管部門。
七、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審批事項申報程序如何?
實行非核心要件式信任審批的事項,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按要求簽訂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並同時提交審批事項的核心要件,無需再提交其他非核心審批要件。審批部門應當對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應當在審批事項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並同時將審批決定和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抄送監管部門。
八、要件後補式信任審批事項申報程序如何?
實行要件後補式信任審批的事項,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按要求簽訂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並先行提交部分材料(含核心審批要件),在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規定期限內補齊剩餘審批要件。審批部門應當對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審批要求的,應當在審批事項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並同時將審批決定和申請人的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抄送監管部門。
九、適用信任審批的事項有哪些?
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實施信任審批的事項目錄和類型由審批部門擬定並征詢區相關部門意見,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後,統一向社會公布。
首批公布的信任審批目錄清單將一次性納入企業投資建設全流程所涉及30項事項,涵蓋了規劃、建設、環保、市政等多個領域,信任審批模式在企業籌建全流程審批事項基本實現全覆蓋。
十、申請人做出不實承諾,會有什麼不利影響?
信任審批實施後,可能出現申請人做出不實承諾或違反承諾等管理風險,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信用管理等措施可有效應對。如全麵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製度。通過審批監管大數據平台做到信任審批全過程的相關信息共享;建立信任審批申請人誠信管理檔案,對於申請人誠信管理檔案存在失信行為記錄的,申請人在我區一年內不再適用信任審批。
十一、申請人發生失信行為後,會產生什麼相關法律後果?
審批部門作出準予行政審批的決定後,被許可人在信任審批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內,未履行承諾或者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審批部門應當要求其限期進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審批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十二、《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承諾製信任審批實施辦法》由哪個部門組織實施?
本辦法由區政府、管委會協調組織,區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共同實施。



粵公網安備 44011202000021號
